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污水处理二期及一期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3 浏览次数:376

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污水处理二期及一期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污水处理二期及一期改造工程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为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污水处理二期及一期改造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建设AAO池、二沉池、纤维转盘滤池及场地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和相应的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等。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日5000吨,完成后达到日处理规模为10000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的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纳污水体夹塘港,目标水质为类;涉及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边界2.5km范围内的善琏中学车家兜村、施家桥村善琏村姚家村、夹塘村、宏建村和平村皇坟村港南村、儒林村、花盘兜村、向阳村、卜家堰村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项目施工期有噪声、粉尘、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另外施工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污水厂技改后,能消减污水中大量的CODNH3-N。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对下游河段的CODCrNH3-N水质指标影响较小。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站、沉砂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等散发出来少量的恶臭(主要为指标为硫化氢、氨);固体废弃物包括污泥、格栅产生的栅渣、沉淀池的污泥。另外,项目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时有噪声产生。在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其环境影响较小,能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施工期环保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必须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得随意排放。建议借用当地村民的现有生活设施。2)施工场地泥浆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放,堆泥干化后外运填埋,也可以结合道路绿化,用于项目的填料。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须对沙石临时堆存处采取洒水或覆盖堆场等抑尘措施,对运输碎料的汽车采取帆布覆盖车厢(保持车辆封闭式运输)和在土质路面的运输路线上洒水的方法,同时尽量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物料。2)施工单位须按计划及时对弃土进行处理,并在装运过程中不要超载,采取措施保证装土车沿途不洒落,车辆驶出前将轮子上的泥土用高压水冲洗干净,防止沿程弃土满地,影响环境整洁。3对于临时的、零星的水泥搅拌场地,在场址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合理布局,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2)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及低噪声施工方法,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同时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打桩,双休日也应尽可能避免。白天宜尽量集中在一段时间内施工,以缩短噪声污染周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源的管理,金属材料在装卸时,要求轻抬、轻放,避免野蛮操作,产生人为的噪声污染。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建筑垃圾需回收利用或交进行卫生填埋处理。2生活垃圾应及时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3考虑各施工点比较分散,工程弃土在各施工点集中堆置弃渣场,但须在结束后立即进行生态绿化,同时建设防洪沟,减少水土流失。

2、营运期环保措施

污水厂营运期应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污水经二级生化和深度处理后排放,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进行在线监测;工程采用有效除臭工艺,对产生恶臭的源头进行削减,减少污水厂在运行中散发的恶臭废气排放;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应设置防振垫;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干化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污水处理二期及一期改造工程符合南浔区全域规划、南浔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工程总体布局合理,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项目产生的三废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文明施工。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1121020211224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州环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1388

联系电话:0572-3630190

联系人:周先生

    (2)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1

电话:0571-28257976         

联系人:杜先生 

    (3)审批环保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联系电话:0572-2790730 

 

 

湖州环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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