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善琏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报告书环保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2 浏览次数:664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浔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善琏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扩建工程扩建规模为7000m3/d主要内容包含新建7000m3/d污水预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其他附属设施。扩建工程的CODcr、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余指标出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要求。

项目投资:总投资4713.07

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8760小时,365天。 

  ()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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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排放,硫化氢、氨网格最大落地浓度的小时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硫化氢、氨日均质量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100%硫化氢、氨年均质量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均小于标准值;本项目新增污染源叠加在建污染源并叠加环境现状浓度后,各敏感点、区域最大落地浓度各污染物预测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本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厂运行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可满足纳污水体水质目标要求

(3)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正常工况下废水收集池泄露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经计算,本项目车间废水收集池CODCr泄漏对厂区及厂区外地下水影响不大。要求建设单位加强防范和地下水监控,确保厂区及厂区外地下水的水质不恶化

(4)噪声影响分析:根据预测可知,该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的设备在选型上将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少量的高噪声设备上会配备消声罩或放置在建筑物内,由预测结果可知投产后对厂界噪声贡献不大,能够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5)固废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各种生产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可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风险是在可接受范围内

企业还需要严格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以把此类风险事故率降到最低,并落实好应急预案,把事故的影响、危害进一步降到最低。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企业现状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清单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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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南浔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善琏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以及其它发展规划,与当地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也是相符的;本项目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实施后基本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

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本项目在拟选厂址的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项目周边公示栏张贴公示、并对距离较近的自然村发放意见调查表的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712日~ 726

 ()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州市南浔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800号

联系电话:15257208668

联系人:曾先生


(2)环评单位: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301室

电话:13395729606         

联系人:贾工 


(3)审批环保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联系电话:0572-2790730 

               


                         公告发布单位:湖州市南浔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二三年七月